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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衡器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修改意见报出
发布日期:2006-12-26 16:53:22    打印

国家发改委2006年3月22日发文(发改办产业[2006]596号)部署了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。文件提出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,发改委将尽快建立由发改委牵头、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参加的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日常联系制度。要求各行业协会上报一名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联系人。根据国务院第112次常务会议的要求,《产业结构调整目录》将一年修订一次。
根据发改委和中轻联的要求,衡器协会对《2005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中衡器行业的修订意见已上报中轻联,中轻联汇总各行业协会的意见后统一报送国家发改委。

国家发改委颁发的《2005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限制类中衡器产品有7项:
1、电子计价秤项目(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/3000,称量≤15千克)
2、电子汽车衡项目(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/3000,称量≤300吨)
3、电子静态轨道衡项目(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/3000,称量≤150吨)
4、电子动态轨道衡项目(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/500,称量≤150吨)
5、电子皮带秤项目(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5/1000)
6、电子吊秤项目(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/1000,称量≤50吨)
7、弹簧度盘秤项目(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/400,称量≤8千克)

对以上限制类产品,协会没有提出修订意见。根据行业的发展和企业上报的“技术政策建议”,协会提出了增加3项鼓励类产品:高速公路控制超载称重系统、冶金称重系统设备、长台面动态轨道衡及货物重量监测系统。

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国家发改委颁发的、对国家制定各项政策有指导意义的目录。例如,最近国家为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提出了限制用地项目目录,就是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提出的。因此,对目录的制定和修订越来越得到各行业协会的重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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